各地定向招聘干部子女事件频发 践踏社会公平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杨金志、陈黎明、明星)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被曝为干部子女“量身定做”招聘条件,甚至发生“老子招聘儿子”“在读学生拿事业编制”这样的咄咄怪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质疑,被网友形象地喻为“一个萝卜一个坑”的“萝卜招聘”。
专家认为,“萝卜招聘”赤裸裸地践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给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和社会风气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对于此类事件,仅有道歉和改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到每一个徇私舞弊者。
招聘“荒诞剧”频频上演
2010年12月底,一份名为《请求安排子女工作的报告》的文件在网上流传,报告人为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事局长曹长清。报告请求该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儿子安排到市财政局工作”。报告上还附有冷水江市委书记刘小龙、市长何志光、常务副市长陈伟志的亲笔批示,同意并安排了报告事项。调查显示,曹长清的儿子是常州大学本科生,2011年才毕业,但冷水江市编办已同意将其录用至事业单位冷水江市财政工资统发中心。
此后,作出过批示的冷水江市委、市政府负责人表示,组织上对曹长清进行了批评教育,他表示虚心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记者了解到,冷水江市编办取消了曹子的聘用资格;该市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近期,全国还有多个地方也相继被发现“萝卜招聘”事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湖南省武冈市卫生系统2009年以来以“人才调动”“双向选择”等方式,免试招进了一批工作人员,其中有十多名新进职工既无医学教育背景,也不具备调入事业单位的资格,不少人是单位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
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的“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中,报名条件中有“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三项,被舆论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对招聘对象条件作出修改,不再设定父母身份条件。
而在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部门限定徽州区户籍才有资格报考,29名入围面试者中有7名领导干部子女。负责招聘的干部表示,不能因为是领导的子女,分数高也不录取;山区乡镇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招收本区户籍的人员更具有稳定性。此后不久,这次招聘方案被全部终止,原定的面试取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前,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在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只允许本区籍生源或父母一方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报名。最近,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下,居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删去了不公平的招聘条件限制,并将1月7日截止的报名时间顺延到12日。
事实上,近年来“萝卜招聘”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多起“父亲招聘儿子”的荒唐事。2009年7月,广东省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主持法院党组会议,同意不经考试就招录自己的儿子徐行为工勤人员;2009年12月,浙江省平阳县电大招聘校长林传杯之子林廷耀担任教师,而此前的招考中仅林廷耀一人真正参加考试,另外两人是林家请来的“考托”……
推倒重来:是“挡箭牌”还是“障眼法”?
专家分析认为,近期发现的多起“萝卜招聘”事件,当地党委政府虽然都做了事后补救和处置,但是最要紧的是问责到底、问责到人。重新招聘等做法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更不能是“问责障眼法”。
其一,到底向谁问责?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专家邹荣举例说,在冷水江市的“在读学生进事业编制”事件中,直接操办的市编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固然有责任,而且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但是,作出亲笔批示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是否也是违反了规章制度,是否也是“相关责任人员”?
邹荣说,去年9月,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官柳明桓因为“特招”女儿事件引咎辞职,值得我们认真对照。“如果不问责到底,我们就会成为一个‘集体无责任’的社会。”
其二,“推倒重来”是否掩盖责任?邹荣表示,在多起“萝卜招聘”事件中,事情一旦被曝光,相关责任部门就倾向于取消原先已经进行的招聘,更改规则后从头再来。“但是他们有没有考虑过,也有一部分寒门子弟是通过正当途径应考,千辛万苦通过了笔试的,让他们也‘陪绑’‘吃药’,这合适吗?”邹荣说,“‘推倒重来’千万不能成为障眼法,把前面的‘暗箱操作’也都一笔勾销。”
其三,别让“工资待遇差”“留不住人”成为搪塞理由。上海大学教授、社会学家顾骏发现,在多起“萝卜招聘”事件中,当地部门给出的解释都是,招聘岗位工作艰苦,工资待遇差,本地人、本地干部家属更能安心工作,等等。“岗位艰苦不艰苦、工资待遇差不差,这个让应聘者自己判断;本地人、本地干部家属更能安心工作,则是明摆着的地域歧视和身份歧视。”顾骏说,“不要轻视群众的常识、智商和判断力,否则就会成为老百姓口中的笑柄。”
其四,必须重视细节这个“魔鬼”。“为什么大多发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为什么大多在面试环节捣鬼?”